司法考试民法命题的基本规律与复习指导

更新时间:2012-05-08 15:46点击数:文字大小:

民事法学在2002年考了80分,2003年考了65分,2004年和2005年都突破了100分,其中2004年更是高达118分,2005年也有101分,2006年有所下降为78分,2007年又上升到97分,占据了整个考试600分总量的六分之一,在各部门法分值中高居榜首,08年则稍微有所下降为72分。09、10年又恢复到90多分。总体来看,在未来的11年司法考试中,民法分数仍将保持在这一水平上下。

在大的命题方向上,虽然民法的各单行法在司法考试中都有生动表现,但总体上仍基本维持的是以往司法考试的态势——即以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为龙头(75分),以担保法、知识产权法为龙身(15分),以婚姻法、继承法为龙尾(8分)。龙头、龙身、龙尾各司其职交相辉映。由此,也决定了我们在复习民法时应以龙头(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为重心、兼及龙身(担保法、知识产权法)、附带龙尾(婚姻法、继承法)的总体复习格局。

(一)命题规律

1、坦诚地说,《民法通则》可谓是司法考试(包括律考)中的元老了。从1986年颁布1987年施行至今,它已参加了十几届司法考试(包括律师资格考试)。在这十几年中,虽然有一系列的民事单行法相继颁行并对整个民事法律制度造成很大冲击,但《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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