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长江学者讲座教授
1.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
2.在国外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3.学术造诣高深,在国际上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4.聘期三年,聘期内保证每年在受聘岗位工作3个月以上,因特殊原因,最少不得低于2个月。
(五)陕西省“百人计划”特聘教授
1.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真才实学,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国(境)外引进人才每年在陕西省工作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国内引进人才不少于9个月;
2.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或国内重点高校、科研单位担任正教授或相当职务;近5年在国际核心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获得国际、国内重要科技奖励,掌握重要实验方法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三、相关待遇
(一)“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和短期项目
1. “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入选者享受中央政府和陕西省政府给予的引进人才补助共200万元人民币(免收个人所得税)、“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入选者享受中央政府给予的引进人才补助50万元人民币(免收个人所得税),同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和学校提供的岗位津贴,
2.人事关系调入我校的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可购买校内集资住房一套,并一次性享受安家费30万元人民币,办理家属随迁手续,为配偶安排适合岗位工作,安排未成年子女入学;为人事关系不调入我校的特聘专家提供公寓住房;
3.提供办公室和实验室,配备学术梯队和工作助手,根据需要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
(二)“青年千人计划”项目
享受中央政府给予的引进人才补助50万元人民币(免收个人所得税)和科研补助100-300万元,学校条件和待遇面议。
(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1.特聘教授享受教育部的岗位奖金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同时享受学校提供的工资每月1.5万元人民币;讲座教授享受教育部的岗位奖金每人每月1.5万元人民币,同时享受学校提供的工资每月1.5万元人民币,按实际工作月支付。
2.人事关系调入我校的特聘教授,可购买校内集资房一套,学校提供安家费20万元,办理家属随迁手续,为配偶安排工作,安排未成年子女入学;为人事关系不调入我校的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提供公寓住房。
3.提供科研配套经费,3年内特聘教授自然科学类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人文社会科学类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4.提供办公室和实验室,配备学术梯队和工作助手。
(四)陕西省“百人计划”特聘教授
1.陕西省“百人计划”特聘教授享受陕西省政府给予的一次性引进人才补助50万元人民币(免收个人所得税),同时享受学校提供的工资每月1.2万元;
2.人事关系调入我校的 “百人计划”特聘教授,可购买校内集资房一套,提供安家费15万元,安置配偶工作,安排未成年子女入学;为人事关系不调入我校的特聘教授提供公寓住房;
3.提供办公室和实验室,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
4.聘期五年。
学术骨干、优秀青年学者招聘
一、招聘专业
道路与铁道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岩土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动力工程、工业设计、物流管理、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控制科学与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系统工程、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建筑电气与智能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软件工程、地质工程领域、地球物理学、地球物理勘探、测绘、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安全工程、结构工程、混凝土及砌体结构、工程力学、建筑工程管理、钢结构、工程结构防灾减灾、环境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环境科学、化学工程、市政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与空调工程、环境地质、地下水科学与工程、第四纪地质学、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工结构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建筑设计、城市规划、高分子材料、道路工程材料、复合材料、材料加工工程、材料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学、行政管理、法学、广播电视艺术、美术学、传播学、经济学、英语、日语。
二、招聘条件
(一)学术骨干
具有博士学位,在海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任职五年以上,或在国内担任“211工程”大学教授,或在“985工程”大学担任副教授及以上职务,年龄不超过40岁。
(二)优秀青年学者
科研成果突出,在国外知名大学获得博士学位者,或在国内“985工程”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并在国外知名大学从事相关研究工作两年以上者,或在国内“211工程”以上大学、国外知名大学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
三、相关待遇
(一)学术骨干
1.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基本工资、津贴、福利、医疗等待遇,同时享受校内教授岗位的岗位津贴;
2.提供科研启动费5-10万元;
3.提供5万元的安家费,可参加学校集资分房,允许购买集资房一套;
4.报销单程从原工作地到学校机票(经济舱)和旅费。
(二)优秀青年学者
1.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基本工资、津贴、福利、医疗等待遇,同时享受校内副教授的岗位津贴;
2.以申报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专项基金项目的形式,提供科研启动费5万元;
3.提供3-5万元的安家费及校内租住房一套;可参加学校集资分房,允许购买集资房一套;
4.回国人员报销单程回国机票(经济舱)和旅费。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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