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公务员考试申论语言的整体风格特点(二)

更新时间:2012-05-14 14:20点击数:文字大小:

申论语言的风格和特色在申论写作和答题中至关重要,直接影响到作答的质量和得分。

  现就申论言语风格方面的思考,提炼一点如下:

  逻辑严密性与现实得体性

  逻辑性是指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运用概念、判断、推理等形式对客观世界间接的、概括的反映。
 
  具体的方法主要有科学抽象、比较、分类和类比、分析和综合、归纳和演绎等。在论述的过程中,应试者也要把握好主

次,辨明因果,从表达目的出发,安排好文章的语句段落,使字、词、句、段之间体现出合理的逻辑关系。

  申论语言应当体现现实性的要求,这样才能显得真实、可信、有说服力。

  第一,语言的表达不能违背基本的常识,不能要求做不了的事。

  第二,要善于运用“逐步”“妥善”“适当”等这些考虑现实、体现折中性的词汇。
 
  所谓得体,是指文章应具备“官样文章”(行政公文)的特色。构思立意要站在政府工作人员的角度。既要善于“顶

天”(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路线方针政策一致),又要注意“立地”(紧密结合材料和现实工作实际)。文章中使用的词

语要符合说话者的身份,适于审阅者需要;同时要语出有据,语言应以得体、郑重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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