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司考的特点和考生的经验,可以把温习阶段概略上分为四个步调:
第一步,通读纲要。西北大学论坛
目的是从宏观上掌握测验方针、科目、试卷布局及测验的范畴。考纲另有两个重要感化:一是,通过比力新旧纲要的差别,发明考点,判断温习偏向与重点;二是,可以用作梳理和记忆常识体系或架构的东西。西北大学论坛
第二步,熟读教材。
教材是“司考之本”,是司考的根本。测验的根基道理、根基常识、根基观念都以教材为蓝本。司考所涉及的法条源自教材,试题及答案都源自教材。所以,熟读教材,打好根本尤为重要。
第三步,打破法条。
道理、范例和案例是法学的三个根基要素。在实务中的法令主要表示为法条的合用,故检验考生对法条的把握水平,是权衡其是否具备职业能力的重要手段。同时,从命题的角度出发,要求答案尽量制止发生歧义。而法令划定很是明确,不易发生歧义。所以,测验命题最后总是落实在法条上。
第四步,模拟演练。
即凡是所说的做习题。习题操练至少该当满足三个目的:一是常识强化。通过做题操练进一步固定所学常识、温故而知新,同时增强记忆;二是查漏堵缺。通过做习题检测本身对常识的掌握水平,查找不敷与缝隙,进而有针对性的予以补课;三是能力训练。通过习题操练,熟悉司考的命题纪律和题型,富厚临场经验,熬炼应试能力。同时,通过重复的习题训练可熟能生巧,以应对司考不但考“懂”而要考“熟”的特性。
以上四个步调,可以按部就班、依次前行,也可以交叉交换齐头并进。
1 2 下一页
相关推荐:
2012年司考民法温习计谋和要领
2012年司考民法温习要领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