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8日讯 记者胡建辉 卫生部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将于8月1日起施行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提出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级管理;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防止抗菌药物滥用。
卫生部医政司司长王羽介绍说,办法要求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即以安全性、有效性、细菌耐药情况和价格因素等4个方面作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的基本原则,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级管理。规定医师、药师要经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管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级别抗菌药物处方权和调剂资格。
办法要求卫生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国家级和省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动态监测、分析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办法要求加大对不合理用药现象的干预力度,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排名、公布和诫勉谈话制度,将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纳入医疗机构考核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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