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苍南县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事情实施步伐的通知(3)

更新时间:2012-06-30 08:21点击数:文字大小:

(五)教育部分要严格凭据招生条件和招生措施及时布置组织招生,严格把好年龄、范畴和条件关。果断避免和更公理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与入学挂钩的任何收费;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要为所提供的质料真实性卖力,严禁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产权、婚育证明;公安、住建、民政、人力社保等有关部分要严格把好种种入学依据证明关,严禁提供虚假证明。对违反招生文件精神的行为,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果断杜绝各类不正之风,以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事情顺利进行。招生事情信息全面果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纪检监察部分要对招生事情实行全程监督。

十一、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灵溪学区:59882588     龙港学区:64202152

宜山学区:64384807     钱库学区:59929607

金乡学区:64580296     桥墩学区:64612950

矾山学区:68338567     马站学区:64664679

县教育局:64761983  64762283

(二)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68881191

县教育局:64751553

本步伐由苍南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事情带领小组办公室卖力解释。

主题词:教育  招生  步伐  通知

抄送:

2012年6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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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曹松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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