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宣布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2)

更新时间:2012-06-10 19:40点击数:文字大小:

  各民办学校报名时间为6月9-10日,18日向被录取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并将所录取的学生名单报区教育体育局存案。未被录取的小学结业生仍参与统一招生分派。

  (六)非凡群体入学

  1.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应凭据确定的学区范畴和招生打算布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盲、聋、哑儿童少年可到合肥非凡教育中心就读;智障儿童少年在学区内随班就读,或在合肥市蚌埠路第四小学“非凡教育班”就读。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后世入学

  为当真贯彻落实合肥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保障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后世义务教育的通知》(合教〔2010〕111号)精神,今年瑶海区确定20所定点学校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后世入学,个中7所定点初中学校为:行知学校(中学部)、庐东学校(中学部)、裕溪路学校(中学部)、39中学、40中学、41中学和龙岗中学;13所定点小学为:合肥市庐东学校(小学部)、裕溪路学校(小学部)、隆岗小学、常胜小学、铜陵新村小学、胜利路小学、裕兴小学、春风小学、郎溪路小学、东升小学、三十埠小学、兴集小学和钟油坊小学。

  对切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后世切实保障“同城报酬”,实现“零障碍入学”。瑶海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后世入学只须提供以下质料:

  (1)在瑶海区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示工商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元签定的经劳动部分存案的务工证明,并在我区经商或务工1年以上;

  (2)暂住证。适龄儿童少年怙恃(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瑶海区的有效暂住证,并已暂住1年以上;

  (3)适龄儿童少年怙恃(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升入初中的学生,报名时还应出示小学完成证书);

  在7月17日、24日、31日、8月7日、14日,切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后世,由其怙恃(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体育局提出版面申请,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布置到定点学校就读。报名所在设在凤阳路瑶海区尝试小学。

  3.适龄儿童少年,有下列环境之一的,凭相关证明质料,与本行政区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1)适龄儿童少年怙恃中一方户口不在合肥市区,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另一方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

  (2)适龄儿童少年怙恃离异,其后世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

  (3)适龄儿童少年怙恃均为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人员,其后世户籍随祖怙恃、外祖怙恃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

  (4)在合肥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后世,在本行政区内实际居住;(5)烈士后世。

  五、相关要求

  (一)完善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

  进一步完善招生监管事情机制,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事情有关政策的严肃性,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历程中有章不循、失职渎职等违纪违规行为,协助解决招生事情中呈现的突出问题,确保招生事情果真公正、范例有序。凡擅自提前招生、超打算招生,以测验、测试等方法选拔录取学生,或设立重点班以及有其他违规招生行为的,凭据“谁主管、谁卖力”的原则,对学校主要卖力人或相关责任人员给以责任追究,学校年度内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反对”。

  (二)范例招生行为,落实"三严"要求

  公办中小学严禁跨行政区招生,严格控制跨学区择校,公、民办中小学严格控制班额。择校生比例应控制在5%以下。招生结束后,各校要将招生功效凭据省教育厅要求及时通告。各校要按照本区域实际,公道确界说务教育阶段学校班级范围,小学、初中班额不得凌驾50人。

  (三)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法制看法

  各校要增强招生事情的透明度。要将招生文件、学区分别(学区示意图及详细的文字说明)等相关招生政策张贴在宣传栏内,并在校内设置招生咨询台,发布招生咨询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生事情的公正、合理。各校要增强法制看法、政策意识和处事意识,热情、耐心、细致做好招生处事事情,要及时化解招生事情中呈现的矛盾和问题,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区教体局,确保招生事情平稳有序。

  (四)注重内涵成长、加强文化建设

  各校要注重内涵和特色成长,加强学校文化建设,进一步范例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承担,大力大举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学生的全面成长和健康生长奠基根本。

  (五)成立电子学籍、完善学籍打点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凭据省教育厅学籍打点的统一划定,为2012年新生注册学籍,同时回收电子学籍打点系统为学生成立电子学籍档案,并于2012年9月20日前上传区教育体育局。

编辑: 戴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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